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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08-09

依据:违法建筑作为不被承认权利的事实不动产,其转让不受法律保护,而以此为标的买卖合同应确认无效。无效后的处理原则依据《合同法》第58条确定的原则来处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

依据:违法建筑作为不被承认权利的事实不动产,其转让不受法律保护,而以此为标的买卖合同应确认无效。无效后的处理原则依据《合同法》第58条确定的原则来处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衣服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审理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违法建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则其补正为合法建筑,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三、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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