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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推进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08-09

一、如何正确看待当前招标投标管理的形势 这几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召开有了明显的好转,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也日趋规范,效果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如何正确看待当前招标投标管理的形势

这几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召开有了明显的好转,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也日趋规范,效果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不断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上半年,实行招标投标工程的面积占全社会房屋建筑施工总面积的78.2%。根据建设部依据各地上报的数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全国依法应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都不低于90%。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随着《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建设部陆续颁布了《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并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规章。各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已经形成了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法规体系框架,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逐步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三)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市场竞争

各地针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推进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了招标投标制度。研究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办法,尽可能减少利用资格预审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的发生,或者利用资格预审搞假招标或者串通投标;进一步探索评标定标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评标随意性和人为因素,提高评标的公正性,引导投标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加强了评标专家的管理,完善评标专家的专业和职业道德水平,对于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取消评标专家资格。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招标投标不仅对于建立建筑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缩短建设周期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对投标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起了重要作用。

(四)招标投标监督和服务机构在维护时常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包括地、州、盟)和80%以上的县级市(县)都建立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各级招标投标监管机构通过备案管理,过程监督,依法查处等手段,在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招标投标秩序,促进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有形建筑市场方面,全国328个地级以上城市(包括地、州、盟)中,已有325个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服务功能,确保了工程交易活动的有序、集中、公开、透明,为市场各方主体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2001年以来。全国已认定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428家,乙级和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共3880家。招标代理机构已经成为活跃在建筑市场上的重要力量。

招标投标制推行二十年来,政府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为建筑业和工程建设发展提供了一个竞争的环境。经过业内同仁的共同努力,招标投标制走过了初步推广的阶段,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朝着新的广度、深度发展。同志们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是我们做好今后工作的一个基本条件。

但是,在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看到在我们的工作当中,不论是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方面,还是在招投标工作方面,仍然还存在着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当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人方面:规避招标,明招暗定业主的问题是最突出的问题,是源头性的问题,目前依然存在着该招标的不招标,规避招标,将公开招标的工程变成邀请招标,肢解招标,缩小招标范围;有的业主与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搞明招暗定,走过场,虚假招标;还有的在中标之后搞阴阳合同,中标价之后再压价,要求施工企业垫资,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迟迟不执行,问题相当严重。

(二)投标人方面:串通招标、陪标和图标

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一家投标,相互陪标,或者通过挂靠投标,达到图标的目的。

(三)招标代理机构方面,行为不规范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过快,数量过多,供过于求,压价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竞争无序;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招标代理质量不高;有的迎合业主不合理的要求,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甚至与有关人员串通,明招暗定;也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索取回扣,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招标投标操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资格预审方面:主要表现在资格预审随意性比较大,方式、方法因地区、行业而异,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有些项目的资格预审成了围标的一个环节。

招标文件编写方面,招标文件的编写不规范,有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添加许多不合理的要求,剥夺投标者的正当权益,甚至吹毛求疵地演变成一场现代“八股文”游戏。

评标方面:评表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评标办法内容不够科学合理,部分与招标文件载明的不一致,有的存在过多的人为因素,为操作中标提供了可能;评标报告内容不完整,缺乏统一和规范;评标专家业务不对口,组成不符合规定,评标时间短,评标专家的权利和责任不够明确。

此外,一些地方和部门不顾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仍然在设置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项目,阻止其他地区和行政企业进入;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而且由直接转为间接的趋势,方式也更加隐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行为和服务有待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招投标工作的重点

(一)强化对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保证国有投资有效使用

国有投资包括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国有投资是社会公共财产。为减少社会公共财产的流失,减少使用中的漏洞,不少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在制定法规和政策的时候,将公共资金和私人资金区别对待,对公共资金实行了一套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将监督重点放在了对公共资金采购的监督管理上。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目前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国有投资工程的情况,今后,我们要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的重点转向国有投资工程。对国有投资和非国有投资项目区别对待,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即要保证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又要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目前,我国正在着手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七部委正在制定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其着眼点都是加强国有投资特别是政府投资的管理。我们也在修改和制定相应管理办法,采取措施,加强国有投资招标投标管理。其中措施之一就是逐步在国有投资工程中强制使用政府统一编制的资格预审范本、招标文件范本、合同范本以及评标程序和办法。这方面,世界银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以招标文件为例,要求使用世行资金的项目“借款人应使用世行发布的合适的标准招标文件样本。”“任何改动只能在资料表或合同资料表或特殊合同条款里,但不得对银行标准招标文件中的标准文字进行修改。”这样的规定,规范了招标文件的编写,减少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不公正条款,也减少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中的工作量,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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